来源: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:2026-03-31 15:02:06 浏览次数:147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为落实《成都经开区(龙泉驿区)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成经开商发〔2026〕3号),推动我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成都经开区(龙泉驿区)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》(成经开商发〔2026〕7号)要求,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企业,开展检验检测支持政策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6年4月1日—4月30日(逾期不再受理)
二、政策方向
支持方向1:对新建成的国家级、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、质检中心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,分别给予200万元、150万元奖励。
(一)申报对象
在我区依法设立运营,并在政策有效期内新建或新评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、质检中心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。
(二)支持标准
对政策有效期内新建或新评定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、质检中心、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、技术创新中心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(同一个项目拥有多个称号的按一个称号计),按照国家级、省级分别给予200万元、150万元奖励。政策有效期内评价等级上台阶的,按差额奖励。
(三)申报条件
1. 申报主体为具体申报项目的运营管理单位;
2. 申报项目已实际投入运营,且运营场所位于我区范围内;
3. 评定时间以国家或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发布认定名单的通告日期为准;
4. 申报项目所获资质认定结果仍在有效期内(如相关资质设有有效期)
5. 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称号的,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, 仅以其中一个称号予以奖励;
6. 同一项目未享受过区内其他政策同类奖励。
(四)申报材料
成都经开区(龙泉驿区)新建成重点检验检测单位补助项目申报书(详见附件1)。
(五)申报程序
1.申报方式:申请人按要求将电子材料、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。
2.审核流程:申请人发送电子材料至区市场监管局邮箱(519241286@qq.com)→电子材料初审通过→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→受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→结果公示→呈送区政府审定→拨付资金。
(六)受理部门
责任部门: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责任科室:质监科
联系人:严小东
联系电话:028-84830262
地址:龙泉驿区鸥鹏大道238号509室
支持方向2: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2000万元(含)、5000万元(含)、1亿元(含)、2亿元(含)、3亿元(含)、5亿元(含)的,分别给予2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、200万元、300万元、500万元奖励。营业收入规模上台阶的,按差额奖励。
(一)申报对象
在我区合法合规经营的检验检测企业。
(二)支持标准
政策有效期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(含)、5000万元(含)、1亿元(含)、2亿元(含)、3亿元(含)、5亿元(含)的,分别给予2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、200万元、300万元、500万元奖励。政策有效期内,营业收入规模上台阶按差额奖励。
(三)申报条件
1.申报主体为在我区合法合规经营的检验检测企业;
2.本实施细则所称“首次达到”,是指自企业成立以来, 年度营业收入在政策有效期内第一次达到规定的规模档次(历史经营年度中已达到或超过相应规模的,不适用该政策条款);
3.同一年度未享受过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其他同类政策支持。
(四)申报材料
成都经开区(龙泉驿区)检验检测企业发展奖励项目申报书(详见附件2)。
(五)申报程序
1.申报方式:申请人按要求将电子材料、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。
2.审核流程:申请人发送电子材料至区市场监管局邮箱(519241286@qq.com)→电子材料初审通过→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→受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→结果公示→呈送区政府审定→拨付资金。
(六)受理部门
责任部门: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责任科室:质监科
联系人:严小东
联系电话:028-84830262
地址:龙泉驿区鸥鹏大道238号509室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(二)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后,需及时关注意见反馈,若申报被退回,请按要求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,以免影响申报,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。
附件:1. 成都经开区(龙泉驿区)新建成重点检验检测单位补助项目申报书
2. 成都经开区(龙泉驿区)检验检测企业发展奖励项目申报书
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6年3月31日
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065 号